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

(一)读者入馆须知

1、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入馆;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。

2、保持馆内安静,入馆后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。

3、注意防火安全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。

4、保持馆内整洁卫生,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阅览区内。

5、举止文明,衣着得体,礼貌用语。

6、加强公德意识,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。

7、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,请勿涂抹、撕毁、私藏书刊。

8、不得在馆内随意从事影响读者学习的活动,如采访、拍摄、发放问卷等。如有相关需求,请提前联系图书馆工作人员。

9、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10、校园卡丢失要及时挂失,否则后果自负。

11、出入通道时,如监测仪鸣响,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(二)书刊借阅规则

1、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借阅,不得使用他人校园卡,违者处罚。

2、本馆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可以自主选择书刊。书刊选择好后在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。

3、读者借书时,应对书刊进行检查,发现缺页、损坏或涂抹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加盖说明章。

4、学生书刊借阅数量为5册,借阅期限为60天。

5、教职工书刊借阅数量为20册,借阅期限为90天。

6、期刊借阅:所有未装订期刊不外借,装订期刊可借。

7、寒暑假期间或集体外出实习期间(集体实习前,需系部证明),超期不计入过期,但必须在开学后或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办理还书手续。

8、续借:读者所借图书可以续借1次,续借手续在图书到期前一周内办理,续借期限与借阅期限相同,自到期之日起计算期限。过期图书不办理续借手续。

9、读者当日归还的图书,本人不可再借。

(三)书刊阅览规则

1、各阅览室实行无证件阅览。

2、读者选取书刊时,每次限取一册。看完请放到还书架上。

3、读者应爱护书刊,保持书刊的整洁。损坏书刊或乱抽、乱放书刊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。

(详情参照图文信息中心主页:http://lib.jcet.edu.cn/, 制度职责)

(四)图书馆借阅违章处理暂行办法

1、逾期处理:所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,过期1天每册罚款0.10元。

2、遗失赔偿:

(1)10年前出版的图书,以该书定价的10倍赔偿;5年前出版的图书,以该书定价的5倍赔偿;5年内出版的图书,以该书定价的3倍赔偿;外文原版书(包括影印外文书)则在以上基础上加倍赔偿。

(2)多卷集图书的遗失,若影响整套书的利用和收藏价值,则需按整套价赔偿;对于一般读物,则可按单本价赔偿。

(3)遗失合订本期刊,按原价的5倍赔偿。

(4)读者购买到与遗失图书同样版本与装帧的图书进行赔偿时,每册交纳书刊处理费5元。

(5)遗失图书赔款后,半年内又找回原书,可以退回赔款,但必须交纳逾期罚款和书刊处理费5元。

(6)若未在借期内办理图书遗失手续,则还应交纳逾期罚款。

3、损毁书刊的处理: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、卷曲、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涂抹、撕裂、散页、裂脊、断封、裁割等状况。

(1) 书刊出现折角、卷曲,或被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涂抹、撕裂,但可清除、覆盖、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,其损坏部分按1.00元/页进行赔偿。

(2) 书刊出现散页、书脊掰裂、精装封面断裂,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。

(3) 书刊出现折角、卷曲,或被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涂抹、撕裂,不可清除、覆盖、粘合,或虽可清除、覆盖、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,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。

(4) 图书被裁割(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)按盗窃图书进行处理。

4、偷窃书刊的处理: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带书出馆者,作偷窃处理,除追回书刊外,按书刊原价的20倍罚款。

5、冒用他人证件(用捡来或窃取的证件)借书,处以50元罚款;经证实为借用他人证件者处以5元罚款。

6、以上第3至第5款所述被罚款者均在馆内公布处罚结果,情节严重者交学校进一步处理。

7、鼓励爱护书刊的行为,希望读者对损坏书刊的行为给予检举揭发,若查对确认,则给予检举人奖励。




发布作者: 发布时间:2019-06-06 09: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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